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
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简介

    舟山市普陀区房地产管理处于1976年成立,行使政府部分职能,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交易产权产籍科、物业监察管理科、房屋(维修)管理科、房屋租赁管理科、白蚁防治科、六横房管所、勾山房管所、朱家尖房管所。 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房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本区实际,拟订房产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负责全区房产行业管理和指导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产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配合区建设局对房产行业经营行为和各种违反房产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区房产市场管理;负责对二、三级市场房产转让、抵押、租赁、互换等经营活动进行管理;负责全区商品房预(销)售登记和合同的备案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房地产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发布房产市场信息。
    (五)负责全区城乡房产产权、产籍、产业日常管理,负责房屋所有权和他项权登记,管理全区房产档案。
    (六)负责全区物业管理的行业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用房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工作。
    (七)负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直管公房的经租、修缮工作。
    (九)负责全区白蚁防治、灭杀等管理工作。
    (十)承办区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